作者: 来源: 日期:2018/8/30 14:29:17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构建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8月27日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白玛赤林、丁仲礼出席会议。
王晨强调,我国既是陆地大国,也是海洋大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谋划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强调“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推动海洋事业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取得新进展。当前,我国全海域海水水质状况整体改善,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方陆源污染超标排放仍较突出,局部海域污染严重。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既要有蓝天白云、绿水青山,也要有碧海银滩,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王晨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就是要通过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抓住典型案例,找准问题症结,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企业全面落实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解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
记者从会上获悉,这是继1998年对海洋环境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20年后,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再次对这部法律开展执法检查。
据介绍,此次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入海排污口设置与管理、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海域生态保护红线、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和排污许可等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二是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和海洋生态保护基本情况,防治陆源污染物、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倾倒废弃物和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基本情况;三是海洋环境保护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情况;四是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各方面对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意见和建议;五是对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将分成4个小组,在9月至10月分别赴天津、河北、辽宁、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8个省市开展检查,同时委托上海、江苏、广西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11月上中旬,执法检查组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汇总执法检查情况;11月中下旬,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执法检查报告稿。12月下旬,执法检查组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检查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朱宁宁)